
类别: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04-12 02:17:54 浏览: 次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IPO获受理,是北交所蛇年受理的首家IPO企业。招股书显示,华汇智能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为6,264.50万元。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智能装备制造商。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精密机械部件、锂电智能装备和数控机床智能装备的产品体系,其中,精密机械部件主要是机械密封产品,为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的基础业务,为开发智能装备产品的基石;锂电智能装备主要包括正极材料研磨系统、纳米砂磨机、利来国际官网高效制浆机等产品,为公司自2016年开始在机械密封基础上不断投入研发而形成的智能装备产品,为报告期内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产品;数控机床主要包括数控工具磨床、数控加工中心等产品,为公司2024年新开发的智能装备产品,在报告期内尚未形成收入。
公司设立之初主要从事机械密封业务,机械密封是纳米砂磨机和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产品的关键部件,机械密封业务所形成的精密制造能力是开发纳米砂磨机和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产品的基石。公司紧紧围绕服务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产业链拓展智能装备产品,其中,纳米砂磨机是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的核心设备,研磨的粒径水平直接影响锂电池的能量密度、使用寿命、充电速度等关键指标;数控机床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零部件的加工制造。纳米砂磨机和数控机床智能装备的核心技术均集中在产品的设计和精密装配工艺,具有技术共通性。
2016年起,公司以机械密封为基础,不断进行研发投入,向下游智能装备产品进行技术延展,不断拓展智能装备产品。公司于2019年研制出纳米砂磨机,完成了从智能装备关键部件向智能装备整机的业务拓展;于2021年第三季度,研制出首套正极材料研磨系统,完成了智能装备整机向智能装备系统解决方案的业务拓展;于2023年下半年,公司研制出锂电池前段生产设备高效制浆机;于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研制出数控工具磨床;于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研制出高速钻攻加工中心,于2024年三季度,研制出数控加工中心的部分型号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数控机床产品已实现销售出货,但尚未形成销售收入。
公司始终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核心、技术创新为导向,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迭代和丰富产品类型。公司重视智能装备领域的先进技术的研发与积累,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核心技术体系主要为部件加工技术、设备制造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机械密封、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各项专利权44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此外,随着业务经验与研发技术的积累,公司在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不断地向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系统集成进行研发创新,公司自主研发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分散研磨系统、砂磨机边缘设备计算智能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温度控制系统,并取得了9项软件著作权。
公司始终围绕智能装备新质生产力进行资源投入,深入参与和服务“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服务优质客户。公司以领先的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研磨技术和解决方案为抓手推动锂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能的提升,从根本上帮助下游终端客户提高锂电池的产品品质;另一方面,公司的数控机床智能产品旨在提升下游客户的工业制造水平,公司的数控机床智能产品数控工具磨床和高速钻攻加工中心能够提高新能源汽车等下游客户的关键零部件的制造水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思沅直接持有公司24,772,65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57%),通过善本投资、前海薇恩、东莞仁华间接支配公司9,481,66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总股本的18.59%),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思友直接持有公司4,423,81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67%),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两人合计支配公司38,678,12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总股本的75.84%)。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7,000,020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第2.1.3条第一项,即“(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参考可比公司估值情况,结合公司最近一年净利润,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4,623.0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52.27%。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产品为锂电智能装备中的正极材料研磨系统、纳米砂磨机等单机设备和关键部件机械密封,主要客户包括湖南裕能、万润新能、贝特瑞等锂电池材料企业。(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56%、98.57%、98.89%和98.12%。
(1)与湖南裕能合作稳定性。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第一大客户湖南裕能的销售金额为1,556.43万元、18,455.21万元、14,768.95万元和14,078.8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53.75%、96.79%、49.19%和44.30%。
请发行人:①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湖南裕能的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合作各下属主体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合作历史、合作原因、合作年限、是否为终端客户、获取订单的方式、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等,说明湖南裕能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任职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②结合发行人与湖南裕能的销售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向湖南裕能销售收入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022年对湖南裕能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以及2023年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③结合发行人与湖南裕能的合作背景等,详细说明发行人成为湖南裕能合格供应商的过程及商业合理性;说明发行人是否为湖南裕能的独家供应商,合作的主要权利义务的内容、期限,是否签署排他性条款,发行人与湖南裕能的合作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影响发行人自身经营独立性。
④结合发行人与湖南裕能同类供应商相比的竞争优势,自身核心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升级、成本控制及湖南裕能的供应商淘汰机制等,综合分析发行人与湖南裕能的合作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湖南裕能经营业绩变动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对相关事项作风险揭示和重大事项提示。
(2)与万润新能等客户合作稳定性。根据申请文件,2023年起万润新能成为发行人第二大客户,2023年、2024年1-9月发行人对万润新能的收入为7,476.03万元、11,105.2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4.90%、34.94%。
请发行人:①参照前问以非同一控制口径拆分发行人对万润新能等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说明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关联方与客户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发行人的直接、间接股东是否在发行人主要客户拥有权益或任职;说明发行人与万润新能的合作历史、进入其供应商体系的过程、合作的主要权利义务的内容、期限、是否具有排他性条款或优先权等;结合万润新能需求、公司与主要对手的竞争优势等说明发行人向万润新能2023、2024年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②列表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情况及已公告的未来扩产计划,包括不限于扩产时间、投资金额、实施进度等,结合主要客户自身的销售规模、产能规划、实际执行情况和下业发展状况、行业周期等,说明主要客户向发行人采购增长的合理性,发行人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说明发行人为维护客户稳定性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③说明主要客户的期后业绩变动情况,是否存在因自身经营业绩恶化导致采购需求下降的风险,如主要客户的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扩产、更新或技改周期延长,发行人的业务空间发展是否受限,是否已形成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④说明主要客户向公司采购的研磨系统、砂磨机、制浆机等产品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发行人产品在客户采购同类产品中的比重,是否存在采购份额下降的情形,是否与客户签订排他性条款;结合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在生产规模、产品品类性能、技术水平、供货能力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2-8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相关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式、范围、依据及结论,并对发行人客户集中是否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表明确意见,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请保荐机构提供客户核查相关工作底稿。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1)发行人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涡轮、铝筒等机加工件,泵、罐体等定制设备,电机、电控箱等电机及变频控制件等。(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57.66%、70.27%、75.71%和63.8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其中,供应商广东金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2022年起即为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2022年采购金额为10,055.98万元,但2023年及以后年度向其采购金额大幅下降;广东利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022年起即为发行人第二大供应商。(3)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中,广东金力和东莞康柏均系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业务转移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二者的前身分别为丰钻模具和深圳康柏。(4)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加工费合计2,626.79万元,利来国际官网包括包胶、包铝、结构件加工以及喷漆等临时性加工等非核心工序,且90%以上的外协加工均采购自广东金力及玖创橡塑。
请发行人:(1)按主要原材料分类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基本情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参保人数情况、注册地址、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等)、是否为新增供应商、合作背景、合作历史、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定价及结算方式、是否为终端供应商等,说明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前员工设立或经营的供应商,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较短、主要为发行人供货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主要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2)结合可比公司采购集中度、经营分散程度、原材料市场供应情况、运输成本等,说明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说明发行人采购占主要供应商销售同类产品的占比情况,发行人对供应商的选择标准,是否存在专门向发行人进行销售的供应商,是否存在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及向其进行采购的原因,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广东金力、利源机械、武进区横山桥晓卿机械厂、潍坊鲁潍特种陶瓷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珊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主要供应商的采购规模与其经营能力是否匹配;(4)补充说明发行人与丰钻模具和深圳康柏的合作历史、业务转移的原因及过程,说明丰钻模具与广东金力实际控制人不同却认定为同一控制的具体依据。(5)说明发行人对广东金力既有采购又有外协的商业合理性,采购及外协的具体内容、采购定价能否明确区分,与其他供应商及外协厂商是否存在重大差异。(6)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发行人供应商和外协厂商向发行人客户提供服务的情形,请说明具体的销售或服务内容、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范围、依据及结论。(2)说明供应商函证及走访情况,包括不限于对象选取标准、走访比例、访谈对象身份及确认方式,是否存在回函地址、时间、发件人异常等情形,回函不符的具体情况及差异调节过程,对于未回函客户采取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3)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外协厂商及相关主体等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机构提供供应商及外协厂商核查底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